投标保证书又称“投标保函”或“投标担保”,银行受投标人委托向招标人担保的一种保证中标后履行义务的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书内,另函同时寄一份投标保证函件。待开标后,中标人先前附来的保证书立即生效。在开标日以后和投标有效日以前,投标人撤消其投标;或授予合同通知后的30天内,投标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或在授予合同通知后的30天内,投标人未能开立履约保证书时,招标人一旦提出书面陈述,担保银行保证立即以保函所列金额支付给招标方。作为投标人未履行义务的赔偿金,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25%。有效日期应比开标日经过评估到授予合同通知日的一段时间略长,有的规定为保证书开出日6个月; 有的则规定到履行保证书开出日终止。 投标保证书 投标保证书TenderGuarantee“出口保证书”的一种。银行受投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出具的保证在投标后履行签约手续的书面保证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如果未能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保证承担赔偿一定金额的责任,否则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 ☚ 出口保证书 履约保证书 ☛ 投标保证书 投标保证书Tender Guarantee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保证人)向招标人(受益人)承诺,或由按照担保申请人所授权的银行的指示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不履行其投标所产生的义务时,保证人应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投标保证书的保证人承担的主要责任是:(1)投标人在投交标书之后,在投标截止日至标书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标书;(2)如投标人中标,则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或在签订合同后若干天(如15天)内,中标订约人必须提供履约担保。如投标人未能做到上述任何一项,担保银行须向招标人(受益人)支付保证书所约定的金额。 ☚ 银行保证书当事人 合约保证书 ☛ 00001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