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这是毛泽东1951年12月15日为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而写的一个党内通知。 土地改革以后,广大农民产生了极大的积极性,一方面是生产上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一方面是迫切要求互助合作,以解决生产上遇到各种困难的积极性。必须正确引导,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早日摆脱贫困,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党要在农民中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 发展互助合作运动,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与可能,采取谨慎地又是积极地逐步发展的方针,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为此, 中共中央于1951年9月在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并于同年12月15日以草案形式发给各地党委试行。毛泽东就此写了通知,随该决议草案一起下发。通知指出, 要求以此草案在党内外进行解释,并组织实行,要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毛泽东写的通知,表明了他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高度重视,对推动该决议草案的实行起了重要的作用。 全文约140字,载《毛泽东选集》第5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