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
亦称技术专门知识、技术诀窍或专有技术。意思为“知道怎么做”,一般指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的实用经验、知识和技巧。它既表现为具体的文字资料或实物,如数据、公式、配方、图纸、技术记录、技术规范、设备、样品等; 也可表现为专家、技术人员、工人等所掌握的不成文经验、知识和技巧等。技术秘密和专利的主要区别在于:(1)技术秘密具有严格的保密性,凡是轻易就可得知的技术,不能作为技术秘密,专利通过专利说明书等将其技术要点公之于众,谈不上保密的问题。(2) 技术秘密不受法律保护,只能靠采取保密措施来进行垄断或在技术贸易合同中规定不得进行扩散的条款加以保护,专利则受到特定国家的严格法律保护。(3) 技术秘密只要未被他人知晓,就受到实际保护,专利则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如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技术秘密不能成为专利有以下三种情况: (1) 由于一定原因,技术秘密的拥有人不想取得专利权,有意予以保密。(2) 有些技术秘密不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法律范围。(3) 有些技术秘密技术水平较低,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