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简称“共同纲领”。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代表66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包括一个序言和七章六十条,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义的国家,规定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民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其他各项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没收官僚资本为全民所有,实行土地改革;对反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反革命分子、一般的反动分子、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实行专政。此外,共同纲领还确定了我国的军事制度和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等政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前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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