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热压伤
手热压伤是既有热力又有挤压甚至撕脱的手部严重复合外伤。造纸、橡胶或其他热滚筒作业工人,工作中不慎将手套卷入转动中的滚筒间,手也随之带入而造成的损伤。损伤多发生在手的背侧面,严重者掌侧面亦同时受累。手指因较纤细,伤情有时较手掌部略轻。手热压伤还可包括腕、前臂,甚至上臂等部位。
热压伤伤情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温度的高低、压力的大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温度高低因不同工业而异,低者70~80℃,高者可达200℃。压力大小视两滚筒间或滚筒与压板间的距离而定。持续时间,往往因需等待停机和拆卸机件才能将手解脱,故一般时间多较长。伤情的轻重表现在组织损伤的深度。轻者,为仅限于皮肤的浅层烧伤。较重者,或为皮肤的深Ⅱ°或Ⅲ°烧伤,或为因伤后紧急用力抽出伤手,以致发生皮肤撕脱或套状撕脱伤。严重者,还有深部组织,如肌腱、肌肉、神经、血管等的挤压捻挫伤以至骨折。其中血管的损伤,有时表现为逐渐发生的栓塞,故早期认为有活力的组织,可以随栓塞的发展而呈现渐进性的血循环障碍,终至坏死。此种情况常见于手指远端。检查时,详细观测指端的肤色,指甲的指压毛细血管反应,和感觉等的微细变化,有助于预先作出准确估计。
手热压伤的处置,常多以治疗烧伤为主,视烧伤的深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为深Ⅱ°或Ⅲ°烧伤,应行早期切痂植皮术。手背侧面的损伤,切除烧伤的皮肤后,须仔细检查伸肌腱的情况,以决定创面采用皮片或皮瓣修复。广泛的肌腱烧伤虽不常见,但散在的小片损伤并非少见,可由肌腱局部失去正常光泽,弹性和韧度等降低作出判断。面积很小时可以保留,或再以局部软组移转覆盖,日后虽形成瘢痕组织但能保持一定功能,创面仍可按照无肌腱损伤的修复原则,行皮片移植术。肌腱损伤严重时,则需行皮瓣手术封闭创面。如相邻的几个手指背侧都需用皮瓣修复时,可将邻接伤指的两侧创缘相互缝合形成一完整的创面,以便用一个而非分别用几个皮瓣修复,可简化技术操作,后期再将相连的手指一一分开。较重和严重的热压伤,可以参照手皮肤撕脱伤和挤压伤的处置原则进行治疗。清创后的皮肤创面常需用皮瓣闭合。由于组织损伤范围广,早期除将骨折复位并以克氏针制动外,其他组织缺损留待后期修复。
如前臂深部组织亦受损伤而肿胀严重时,应切开皮肤和筋膜减张,深层如有血肿,应及时引流和清除凝血块减压,改善手部血液循环,以利组织愈合。
术后,此类外伤包扎不可太紧,但必须抬高伤肢,借以减轻肿胀和促进水肿的消散。创口愈合后,尽早开始进行主动和被动的功能锻炼,对伤手功能的恢复至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