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伤异物处理
战伤后存留于伤道或体腔内的金属、非金属体称为战伤异物。战伤中体内异物发生率很高。存留于体内的异物常引起继发损伤,影响组织及器官功能,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异物种类很多,常因致伤武器及环境而不同。金属异物如炮弹、地雷、手榴弹碎片和枪弹头最为多见。非金属异物有布类、砂石、棉花、塑料、木屑等。在战伤异物中90%以上为金属异物。异物大小不等,长径在1cm以内者居多。存留部位多见于四肢。
异物定位:摘除金属异物可借助影像增强X线机,在电视直观下进行。无上述设备时可酌情采用下列方法定位:
❶正侧位X线照相:可结合金属网定位。此法显示清楚,可留下客观记录,但定位可能不够准确。
❷X线透视:可从多方位观察,不受照片范围限制。透视下可用手触摸,判定异物位置和邻近组织关系。看到异物后转动伤部,作异物切线透视,求出其距皮肤最近点和相应表面投影点,即可定出切口位置。
❸切线位针定位法:在透视下定出异物最浅部位后,垂直刺入一粗针,直达异物,然后沿针切开,取出异物。较深处异物定位可用双针,两针以异物为焦点相交呈90度。
❹电磁铁吸引定位法: 用于浅在的金属异物。此法在透视定位的基础上切开皮肤探测,软组织牵动处即异物所在。
异物处理原则: 下列异物应取出: 在大血管或神经附近,可能造成继发损伤或严重后果者;在骨关节内引起炎症或功能障碍者;导致伤口不愈合,形成瘘管、窦道或深部脓肿者;在手、足等部,引起疼痛,影响功能者;大而不规则,特别是长径大于1.5cm及可触及的皮下异物。数量多、体积小、位置深,不影响功能的金属异物一般不需取出。异物摘除,原则上应尽早进行,最好能在初期外科处理时取出。若清创时有困难,除非必要,不强求取出,留待以后处理。非金属异物X线不易显示,主要靠清创时仔细检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