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1987年6月30日国务院批准,同年7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施行。 为了实施《海关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不构成走私罪的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罪但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除刑罚的行为,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细则。 全文共5章36条。各章内容是:总则;走私行为及处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处罚;走私行为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附则。细则对于什么是走私行为,什么是按走私行为论处的行为,什么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如何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对于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由海关关长决定;对上述行为的处罚海关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处罚通知书,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自处罚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或者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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