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有關國家行政、財經、刑獄等敕、令、格、式之匯編。宋寧宗喜泰二年(公元1202年)謝深甫等上《慶元條法事類》,翌年頒行。因奉詔編纂之時爲慶元,而頒行之日爲嘉泰,故又稱之爲《嘉泰條法事類》。全書八十卷,今存三十六卷。分職制、選舉、文書、榷禁、財用、庫務、賦役、農桑、道釋、公吏、刑獄、當贖、服制、蠻夷、畜産、雜門等十六門。其中七十三卷至七十五卷爲“刑獄門”,門下分“檢斷”、“驗屍”等若干類,每類包括若干敕、令、格、式及申明。如“檢斷”類中有名例敕:“諸敕令無例者從律,律無及例不同者從敕令。”斷獄令:“諸斷罪無正條者,比附定刑。慮不中者,奏裁。”《慶元條法事類》對研究宋代刑制有重要價值。有燕京大學圖書館藏板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