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顿1785~1848Wheaton,Henry美国国际法学家。曾任纽约海事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报告员,驻丹麦和柏林代办。主要著作有:《国际法原理》(1836,有中译本),《欧美国际法历史》(1842)。 惠顿1785—1848Henry Wheaton亨利·惠顿。法学家、外交官。生于罗得岛的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1802年毕业于罗得岛学院(今布朗大学)。1806年获准为律师。1812年移居纽约,主编杰弗逊派报纸《民族报》。1815年任纽约海事法庭法官。曾长期担任联邦最高法院记录员(1816—1827),编有法庭记录(12卷)。后任美国驻丹麦领事(1827—1835),驻德国领事、大使(1837—1846)。精通国际法。1842年入选法兰西研究院,翌年又入选普鲁士科学院。著有《国际法原理》和《欧洲国家法律史》及《北方民族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