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赏地 恩赏地清代民田之一种。 ❶乾隆年间(1736—1795)历次清丈原八旗马厂弃置不用, 许民人垦种, 永为世业, 并照民田升科, 此种土地名恩赏地。 ❷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直隶总督所奏, 诏允出旗为民的汉军,将其原领赖以为生之官地带入民籍,照民田科则, 分等纳粮。此种土地亦为“恩赏地” 。 ☚ 退圈地 行差地 ☛ 恩赏地清帝赏赐所用的旗地。宗室封爵规定:凡分封皇子,例按其爵之等次授予盛京、畿辅等处庄园。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牧场东西成荒之地,设庄64所,令各庄头开垦成熟,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顺治初,在天津等13州县内圈设八旗牧马场,康雍时招民开垦其余地。乾隆二十一年(1756)决定,清丈直隶马厂地,给民为永业,改名恩赏官地。先后共退圈地18.5万余顷,给民安居乐业。清制规定,凡恩赏地入官,仍留作恩赏之用,不准旗人认买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