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安徽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全省只有3800多个包括手工工场在内的企业,2.2万职工,年产值4.45亿元,固定资产原值不到1亿元。在此基础上,全省开始为期3年的经济恢复建设。当时从发展粮油加工、酿酒、制茶、卷烟等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机修造业起步,工业生产恢复顺利,到1952年,全省工业实现年产值8.3亿元,比1949年增长86.9%。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工业建设的指导方针是“自力更生,稳定发展”,重点发展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和主要民用轻工业,优先发展轻纺工业。通过大规模的建设和全省上下的一致努力,“一五”时期,安徽省恢复和扩建了一批老企业,如马鞍山铁厂、铜官山铜矿、芜湖纺织厂等;投资建设了一批新企业,如安徽机械厂(现合肥矿山机器厂)、安徽造纸厂、芜湖天河羽绒厂、合肥无线电厂(现合肥无线电一厂)等;同时从上海等地内迁了一批企业,对加快全省工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并顺利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工业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01亿元,形成固定资产4.37亿元;完成工程项目800多个,企业数发展到1596个,职工人数比1949年增加了2.3倍;当年工业总产值18.09亿元,比1949年增长3.06倍,年均增长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