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妇女劳动保护
进行妇女劳动保护,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同时要认真改善劳动条件,使劳动条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强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便女职工能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中安全地进行劳动。为保护女职工的健康,还必需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应包括以下各方面的措施:
❶合理安排妇女劳动,绝大多数工作男女都可以从事。但根据女性的体格、体力,有些繁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工种对妇女不够适宜。如:林业中伐木及流放木材的作业,建筑业中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等,妇女不宜从事。另外,有些工作女职工平时可以从事,但在月经期、孕期、哺乳期暂时不宜从事。如《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就属于这一类。还有一些劳动,当妇女患有某些妇科疾病时不宜从事。如当妇女患有慢性附件炎、功能性子宫出血或痛经时,不宜从事负重作业。为了合理安排妇女的工作,我国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一般女职工,以及月经期、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可以参照执行。为了合理安排妇女劳动,还应加强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格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❷加强六期劳动保健。六期是指妇女的月经期、孕前期、孕期、产前产后期、哺乳期、更年期。在这几个时期,妇女在生理上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保护妇女本身以及胎婴儿的健康,则要采取一些劳动保健措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对月经期、孕期、产前产后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已做了许多具体的规定。根据医学的发展,及保护妇女及其后代健康的需要,对怀孕前的妇女,以及更年期的妇女也应加强劳动保健。关于六期劳动保健的具体内容,将在专门的条目中加以阐述。
❸宣传普及妇女劳动保健知识。为了提高人们对职业妇女劳动保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必须使人们了解职业妇女对劳动保健的特殊需要。因此就需要向女职工以及负责女职工工作的干部,工会女工委员,妇联干部,以及企业的领导干部等宣传普及妇女劳动保健知识,增强女职工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增强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女职工劳动保健工作的自觉性,以便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做好职业妇女的劳动保健工作。
❹加强妇女劳动保健管理。妇女劳动保健工作应有计划地进行,并且要经常化、制度化。企业应对每个女职工建立起健康档案,以加强管理。同时应加强企业中负责劳动保护的工作部门、卫生部门及工会在开展这一工作中的密切合作。有的地区和单位,组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委员会,推动女职工劳动保健工作的开展,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