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间的效用比较
一般地说,当我们作为单个人决定谁应当得到帮助,或作为公共官员决定谁应当受到政府救济时,我们所使用的一个自然标准便是谁将从这种帮助中受益最大,换言之,即谁能获得最高的效用。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进行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然而严格的理论推理也许使我们难于把握它的含义和明确性。因为我们可以直接根据自己的头脑感觉来定义自己的效用函数,但是关于别人的头脑感觉情况却只有非常间接的信息。据此,很多经济学家和哲学家认为,由于别人感觉的信息资料的有限性,任何有意义的个人间效用比较都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我们个人的道义上的决策以及公共政策方面的决策也极少依赖于此种异常困难的个人间效用比较。 在有关个人间效用比较的分析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效用水平的比较与效用差额的比较的区分,前者指的是不同人在不同场合的效用水平的比较,后者指的是两个人效用差额或效用增量的比较。二是关于序数论和基数论与个人间效用比较的关系。 一般地,序数效用论者在逻辑上自然地承认效用水平的比较,而基数效用论者则同时承认效用水平与效用差额的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