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与手术
心脏病患者常因并发其他疾病或矫治心脏本身病变,须要进行手术治疗。术前应充分估计患者的心功能状况、手术的必要性、手术和麻醉对心脏的影响,作出是否或何时手术的决定,并进一步考虑术前准备,术中和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其防治措施。
手术对心脏的影响 主要来自麻醉和手术操作二个方面。
(1) 麻醉: 多数麻醉剂,尤其全身麻醉药,对循环和呼吸功能有抑制作用。在吸入麻醉时如氧供应不足,呼吸道不通畅,或呼吸过度抑制,都可引起缺氧和二氧化碳积滞,易引起血压波动、心律失常,严重时发生心室颤动或心脏停搏。气管插管时,由于迷走神经反射作用,也可发生心律失常或心脏骤停。上述变化在心肌病变较严重或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的情况下更为明显。各种全身麻醉药中,乙醚较常用,在浅麻醉时心率加速、血压增高,心搏量增加; 在深麻醉时则心肌收缩减弱,心搏量减少,并抑制去甲肾上腺素对血管的作用而使血压降低。环丙烷使交感神经兴奋,释出儿茶酚胺,使血压升高,并易发生心律失常。一氧化氮(笑气)对心血管的抑制作用较轻,应用较多,常辅以其他药物增强麻醉作用。氟烷可使周围血管阻力降低,心肌收缩力减弱,心排血量减少,可导致血压降低。硫喷妥钠静脉注射量过大也可使血压下降。γ羟丁酸减低心排血量,减慢心率,并使血钾进入细胞内而导致血钾过低。安定对心血管的作用较轻,偶而使血压轻度降低,心率减慢。氯丙嗪、杜冷丁和异丙嗪组成的复合麻醉剂扩张周围血管,抑制心肌收缩,可使血压降低。静脉滴注普鲁卡因过多过快,少数患者也可引起血压下降或窦性停搏。
脊椎或硬膜外麻醉时,由于交感神经阻滞,血管扩张而引起血压下降。高位脊椎麻醉时血压下降比低位脊椎麻醉时更明显。脊椎麻醉用普鲁卡因量过大则对心肌有抑制作用,使血压明显下降。硬膜外麻醉用利多卡因量过大时。可因局部吸收而使血浓度增高,这时也可引起血压下降。
麻醉时常采用的肌肉松弛剂琥珀酰胆碱具有神经节阻滞作用,可引起心动过缓,偶而发生房室交接处心律,还可使损伤肌肉释出钾,对于原已有血钾过高趋向者进一步增高血钾,可能导致心搏骤停。
(2) 手术操作: 手术时常出血,失血量多可致血压下降,严重者发生休克。心脏病患者的心肌多肥厚,需要冠状动脉供给更多血液,血压下降后冠状动脉供血减少,对心肌造成比正常时更为显著的缺血缺氧,容易引起心力衰竭,心律失常或休克。有严重冠心病者则易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在心脏本身手术中,由于手术操作直接刺激心肌,容易引起心律失常。此外,栓塞性并发症也较多见。术后感染,尤其呼吸道感染,常促使心力衰竭发生或发展。
手术的决定 手术的决定需一方面估计已有的心血管疾病对手术带来的危险性,另一方面考虑手术的迫切性。心脏显著扩大、心脏功能差、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或有严重心律失常者手术危险性较大。从外科手术的迫切性看可以分为:
❶紧急手术,若外科情况不迅速处理即危及生命,如内脏急性穿孔、大量出血等,此时不必考虑心脏情况,而应尽可能作好准备,争取手术。
❷择期手术,外科情况威胁生命非手术不能解决,但非紧急,如恶性肿瘤,亦不必过多考虑心脏情况,可在作好充分准备后进行手术。
❸缓行手术,若外科情况属一般慢性病或可用非手术方法治疗者,则宜多考虑心脏情况。如心脏病较重,尽量不作手术,或在心脏病好转后再考虑手术。此外,尚须按手术范围和麻醉种类的不同分别对待。如局部麻醉下进行小手术,即使心脏功能较差,危险性不太大; 反之,如行全身麻醉下的胸、腹腔大手术则对血液循环影响大,手术的危险性必然也大。
1. 各类心脏病患者并发外科情况时手术的决定:
(1) 风湿性心脏病: 若心功能代偿,无风湿活动或严重心律失常,手术的危险性并不比心脏正常者大。若心功能在Ⅲ级以上,有风湿活动或严重心律失常,则手术危险性较大。有主动脉瓣病变,包括重度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伴眩晕、晕厥或心绞痛者常说明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手术的危险性较大。有风湿活动时除非急症。一般尽可能暂不作手术,须待风湿活动控制或静止2~3个月后再予考虑。
(2) 高血压病: 早期高血压病患者尚未有心、脑、肾等脏器病变,在合理治疗、控制血压的条件下,手术的危险性并不比正常血压大。若已有心、脑、肾等处病变,手术危险性较大,可能发生脑溢血、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手术中无论血压突然上升或下降都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影响。
(3) 冠心病: 冠心病患者手术的可能危险性在于加剧心肌缺血,促成心原性休克,严重心律失常 (如心室颤动)、心力衰竭和术后心肌梗塞。无症状的冠心病手术危险性较小,症状明显的冠心病手术危险性较大。心绞痛由稳定型转为不稳定型,心绞痛反复发作未经控制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后不久,除非紧急,一般不宜进行较大的手术。急性心肌梗塞后3~6个月以上,症状和心电图变化都已稳定,方可考虑作必要的手术。手术与心肌梗塞相隔时间越短,则术后再度发生心肌梗塞的机会越大。
(4) 先天性心血管病: 先天性畸形较轻而心功能代偿的患者,手术的危险性并不增大。心脏畸形较严重、心功能差,或由于大量右至左分流、严重肺动脉口狭窄、重度肺动脉高压而有明显紫绀的患者,由于心脏缺氧,对手术的耐受力差,危险性大。重度紫绀者易有出血和血管内血栓形成。肺动脉高压伴右至左分流者如手术过程中血压降低,可使右至左分流加大,加深紫绀和缺氧。具有右至左分流的患者,术后还易有静脉内血栓通过分流而进入体循环发生动脉栓塞。至于左至右分流的先天性心血管病如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须特别注意防止术后感染,以免并发术后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血管内膜炎。
(5) 心律失常:偶见的过早搏动不增加手术的危险性,一般不需治疗。频发室性早搏在手术和麻醉而缺氧时可增多,宜及时控制。慢性心房颤动用强心甙使心室率控制在每分钟80~90次,可耐受手术,手术危险性并不增大,但发生栓塞性并发症的可能性应随时警惕。无症状的一或二度房室传导阻滞一般仍可耐受手术,但在麻醉和手术时须防止迷走神经张力增高而使传导阻滞发展至三度,已有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手术的危险性较大,有发生心原性昏厥或心原性休克的可能,故非属紧急,不宜手术。束支传导阻滞而心功能良好者手术并无明显影响。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者因常有严重心脏病,需加注意。双侧束支阻滞者危险性增大。凡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有心原性昏厥往史,交替出现左、右束支传导阻滞、以及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合并左束支分支阻滞或兼有一度房室传导阻滞者,在必须手术时须作好充分准备,以防发生意外。
(6) 心力衰竭: 此时施行手术危险性大,宜先治疗心力衰竭,待控制后再考虑作必要的手术。
(7) 休克: 休克时不宜施行手术,除非手术本身为治疗休克的重要措施,例如施行手术止血。一般应积极治疗休克,使之纠正后再作必要的手术。
(8) 肺原性心脏病:肺功能不良者手术和吸入麻醉,易在术后发生呼吸道并发症,如肺炎和肺不张,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可加重缺氧。
2. 各类心脏病本身手术的决定:
施行心脏外科手术的目的在于矫治心血管的病变或畸形,成功的手术将使心肌血供增加,心脏功能得到改善,全身情况好转。因此,循环功能不全和由此引起的心律失常等变化,不应视为妨碍施行手术的因素。多数心脏病如先天性心血管畸形,心瓣膜病和心包疾病的手术为择期手术,术前可充分作好准备,根据血流动力学和X线造影检查,对手术危险性作出判断。近年来心脏外科的发展使手术危险性减小,相对地手术指征有所扩大。先天性心血管畸形宜在儿童或少年期作手术治疗。有左至右分流而有症状者宜及早手术,但分流甚少的小心室间隔缺损,轻度肺动脉瓣或主动脉瓣狭窄则不必进行心脏手术。动脉导管未闭并发感染性动脉内膜炎,经积极治疗而未能完全控制时,施行导管结扎或切断术可有助于动脉内膜炎的控制。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血管病患者并发心力衰竭或心房颤动时,如有手术条件,可用洋地黄类强心药物控制心力衰竭和减慢心室率后施行手术,术时注意防止心房内栓子的脱落。有风湿活动或有感染性心内膜炎的患者,宜待风湿活动控制或心内膜炎治愈后2~3个月施行手术。有栓塞史者需先进行抗凝治疗2~3个月以后进行手术。对于单纯性二尖瓣狭窄的患者根据临床检查判明瓣膜狭窄的程度、瓣膜本身的活动度与病变状况,以决定采用闭式或直视手术。二尖瓣狭窄发生急性肺水肿内科治疗无效时,可行紧急的二尖瓣分离术。心脏瓣膜替换术已逐渐推广,有明显症状的瓣膜病,包括瓣膜纤维化和钙化较重的二尖瓣狭窄,症状逐渐发展或心脏逐渐扩大的二尖瓣关闭不全和主动脉瓣狭窄或关闭不全,可以考虑作人造瓣膜替换术。慢性缩窄性心包炎患者,用药物治疗症状减轻,尤其水肿消失后,应及早作心包剥脱术。严重心绞痛用内科治疗无效的患者,可考虑主动脉-冠状动脉傍路手术。急性心肌梗塞合并乳头肌断裂或心室间隔穿孔而引起急性心力衰竭或心原性休克时,需考虑紧急手术治疗,术前作左心室和冠状动脉造影术以判明诊断。心肌梗塞后因发生室壁瘤而有心力衰竭、难以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或栓塞性并发症者要准备作室壁瘤切除术。对于药物治疗无效而反复发作的预激综合征合并心动过速,以及部分反复性心动过速,在经过查明旁路或反复通道后,可考虑作手术治疗。对严重心肌病变,一切治疗措施无效又无手术矫正条件时,心脏移植术可以考虑。
手术前准备、手术中和手术后处理 (1)手术前准备:目的在于使患者情况得到最大程度的改善,以求能耐受手术的负担。首先要解除患者对手术危险性的顾虑,建立信心。其次,要做全面检查,深入了解心脏病变和功能状况。原来心功能差,有心力衰竭或心脏显著扩大者,应先给予适量强心药物。必要时加用利尿剂。原有心律失常者应给以适当治疗,如心房颤动而心室率快者,可用洋地黄类药物控制心室率每分钟于80次左右。有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室率缓慢者,应给予异丙肾上腺素或阿托品提高心室率,必要时安置人工心脏起搏器。频繁出现过早搏动者可给以奎尼丁、普鲁卡因酰胺、慢心律、双异丙吡胺、乙胺碘呋酮或心得安等。冠心病患者有心绞痛时,术前给以二硝基异山梨醇酯或硝酸戊四醇酯等冠状动脉扩张剂。风湿性心瓣膜病和先天性心血管病在术前须给抗菌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
不少患者在手术前原来应用各种药物治疗,为适应手术与麻醉,须对用药加以适当调整。高血压患者常长期服降压药,术前应否停用意见不一。一般认为萝芙木类药物如利血平可能导致心动过缓和低血压,宜在术前停用数日至二周,如来不及或不能停药而在麻醉时发生上述副作用,可用去甲肾上腺素、新福林或甲氧胺纠正。术前注射阿托品1~2mg可以防止利血平的上述副作用。术前原来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优降宁者,可能加重麻醉药、安眠药等的降压作用,故须在术前10~14日停用。胍乙啶可减少去甲肾上腺素的储量,甲基多巴抑制去甲肾上腺素的合成,其降压作用持续时间均较短,但此二药又能强化升压药的作用,故当应用到手术时,而在手术中发生低血压,则用升压药纠正也较快。酚噻嗪类镇静剂如氯丙嗪,抗忧郁药如丙咪嗪等,在麻醉时可使血压下降,并可能有心脏毒性作用,故应在术前及早停用。利眠宁、安定、眠尔通等术前可以小量应用以减轻病人的紧张,亦不致发生严重反应。原来长期应用利尿剂者应注意电解质平衡,失钾过多使心脏对洋地黄类敏感而易致心律失常。原来服用抗凝药物者应在术前数天逐渐减量,但不可骤然停药以免术中发生反跳性高凝状态。紧急手术时,口服抗凝药物的作用可静脉注射维生素K纠正,初次剂量可用10~25mg。如凝血酶原时间为对照的11/2~2倍,或凝血酶原活力>40%,则手术属安全。如患者原用肝素,由于其作用时间不长,手术可在末次用药后数小时进行。由肝素引起过长的凝血时间或部分凝血活素时间可缓慢静脉注射硫酸鱼精蛋白中和。术前原用洋地黄维持量者仍可继续应用或暂停一天。如有洋地黄中毒则手术必须延迟。关于术前预防性应用洋地黄的意见尚不一致,一般认为凡有下列情况者预防性应用洋地黄比较合适: 心脏功能减退者; 频发室上性过早搏动、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者;有心力衰竭往史者; 心脏明显扩大者。至于预防性应用洋地黄的剂量比治疗时用量为小。原有心律失常而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如奎尼丁、普鲁卡因酰胺、苯妥英钠、心得安等治疗者在手术前宜停用,因大多数抗心律失常药抑制心肌收缩力,加以手术麻醉对心肌的抑制,有可诱发心力衰竭。大多数室上性异位心律可用洋地黄控制,而室性心律失常则可用利多卡因控制。
(2) 麻醉: 小手术可用局部麻醉,但在高血压、冠心病或心律失常时,局部麻醉剂中不宜加入肾上腺素,以免引起心动过速和血压过高。椎管内麻醉包括硬膜外麻醉可发生血压骤降,原有高血压者尤易出现,且在少数病人可产生心脏停搏,故仅适用于心功能较好的患者,已有心力衰竭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者不宜使用,如必须应用,则须与血管收缩药如麻黄素、苯肾上腺素等同用,以防血压下降。低位椎管内麻醉时,麻醉区以下血管扩张,血液积滞于下半身,对已有心力衰竭者可减少肺水肿的威胁,若能适当防止血压骤降,可考虑应用于腹部或妇产科手术。时间不长的手术可静脉注射硫喷妥纳或安定,心功能不佳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者硫喷妥纳的耐受量较差,故用量不宜太大,且应用时充分给氧,必要时予以辅助呼吸以防止呼吸受抑制和影响心脏而发生心搏骤停。时间较长,范围较广的手术可采用气管内麻醉,但不宜过深,并应充分供氧,避免二氧化碳积滞。呼吸道疾病、呼吸道分泌物过多、气管导管放置不善都可引起缺氧,故呼吸道管理极为重要,否则可致心律失常和血压下降。肌肉松弛剂的应用也有助于改善呼吸道功能。气管插管时容易引起迷走反射增强,出现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交接处脱逸心律,也可引起心搏骤停,在慢性缩窄性心包炎中尤为常见,宜作好抢救的准备,早期应用阿托品可减少此类反应。在心脏手术中,比较常用的麻醉药是乙醚,氟烷和一氧化氮(笑气)。近年静脉应用吗啡也用于心脏手术,尤其用于重危病人。临床用量的吗啡对心肌无抑制作用,且不使心肌对儿茶酚胺敏感,在麻醉中有心血管功能稳定的优点,吗啡静脉注射过快可因组胺释出,周围血管扩张而血压短暂下降,还可兴奋迷走神经而出现心律失常,前者可补充血容量,后者可用阿托品纠正。吗啡麻醉时的呼吸抑制必须以有效的人工呼吸相配合。除吗啡外,芬太尼、杜冷丁也用作麻醉。麻醉前用药要注意药物对心血管方面的作用,巴比妥类对心脏和呼吸的抑制较轻,比较适用。吗啡因有兴奋迷走神经的作用,心率缓慢者不宜应用; 杜冷丁有抗胆硷作用,可加速心率,心房颤动时可加速心室率,须加注意,尤其合并应用阿托品时更然。莨菪硷也常用于麻醉前。针刺麻醉不需特殊设备,操作比较简便,又无麻醉药物的副作用及其相关的并发症如呼吸道感染等,术后恢复也快,有条件时可尽量考虑使用。
对心脏本身的病变或畸形需作直视手术者要采用低温麻醉与体外循环。降温可通过体表,即将身体置于冰水或冰块中,也可通过体外循环。降温的程度按需要而定。降温前先在气管内插管进行吸入性全身麻醉。低温麻醉时阻断循环的时间有一定限制,降温到30~28℃时,一般可阻断循环8分钟,适用于较短时间内可完成的心内直视手术,如单纯肺动脉瓣狭窄的瓣膜切开术,第二孔型心房间隔缺损的缝合修补术等。阻断循环时间过长可发生重要脏器如脑、肾的缺氧损伤。在降温过程中,心脏功能有一定程度改变,尤其在电活动方面,可表现为P-R、Q-T或QRS时限延长,S-T段压低,T波低平或倒置等,体温低至28℃左右时可出现心房颤动、室性过早搏动和心室颤动。发生心室颤动的原因尚未完全阐明,低温时心肌内各处出现温度差,从而发生传导速度和不应期差别,以及酸中毒为可能原因。因此,在麻醉时宜力求平稳,尽量维持酸硷平衡,并同时做好除颤复苏的准备。对手术时间较长的患者,则宜采用体外循环,或低温麻醉与体外循环合并应用。体外循环所处理的范围可全身性,也可半身性。可以在常温下进行体外循环,心脏局部冷却深低温停跳; 也可体表降温,然后进行体外循环; 也可在体外循环时将血液冷却造成低温。对比较复杂的手术,目前多采取体外循环与低温合用的方法。体外循环也可与针刺麻醉结合应用。
(3) 手术中处理: 对范围较大、历时较长的手术,手术时有必要对心血管功能进行监测。除常规作心率、血压、呼吸检查外,对心脏病患者尚需进行心电图示波观察,以及时发现心律和心率的改变,重点注意各种心律失常。心血管功能不稳定的患者还要作血流动力学监测。为减少心脏负担,应尽量争取缩短手术操作时间,避免出血,尤其避免大量出血和大量快速输血。短时间内大量输血或输液可加重心脏负担,容易促成肺水肿。若有心力衰竭前驱症状,可静脉注射强心药物如毛花甙丙等。如发现血压下降或休克应根据原因分别予以补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应用调节血管舒缩的药物或强心药。心脏病患者比一般患者容易在手术时出现心律失常。在矫治心脏病变的手术,尤其是直视手术时,由于手术操作直接刺激心脏而引起的心律失常极为常见,但多数较短暂,可不需特殊处理而自行消失。若心律失常并非来自直接刺激心脏,或持续时间较长而不自行消退,或引起循环功能不全,须迅速查明原因。手术时引起心律失常的原因主要有: 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血压下降、心力衰竭、酸中毒和神经反射等,已经查明,立即予以纠正,与此同时给予针对心律失常的相应治疗。手术时治疗心律失常宜用静脉给药以求速效。通常对室性心律失常用利多卡因,房性快速心律失常用毛花甙丙或心得安,缓慢心律失常用异丙肾上腺素或阿托品。快速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可考虑用电复律。如出现心搏骤停则按心脏复苏原则全力抢救。低温麻醉时心律失常,尤其室性心律失常多见,以心室颤动为主,通常在手术操作完成,进行复温后自行消失,否则即应用电除颤。心脏手术过程中注意冠状动脉血液灌注有助于心律失常的防治。应用人工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在手术时注意电动手术器械和电灼器等对起搏器工作的影响,应尽可能与后者远离,必须使用时,每次时间不超过2~3s。对冠心病伴心原性休克而必须紧急手术时除应用药物治疗外,还可采用机械辅助装置如主动脉内气囊反搏术等方法。
(4) 手术后处理: 对心脏病症状较多、手术较大或作心内直视手术者,术后仍需继续进行监护到病情稳定。术后观察血压、脉搏、呼吸、每小时尿量和比重,以及血电解质和酸硷平衡状况。有心律失常者继续心电图监护,血压不稳定者作血流动力学监测。症状明显的冠心病患者,术后心动过速、血氧过低、低血压、低排血量等都可诱发心肌梗塞,以术后第三天发生的机会较多,故宜术后监护数天。有心肌梗塞往史的患者术后也同样处理。
术后近期内可有呼吸功能障碍,其原因为麻醉的延续作用、肌肉松弛剂对呼吸肌的作用、切口疼痛而进忍、气道内粘液阻塞、支气管痉挛、呼吸道感染、肺间质水肿、胸腔积液等。应及时查明,相应治以吸引气道,给支气管解痉药物、控制感染、抽胸水等。因心力衰竭而致肺水肿则须给以快速利尿剂和强心药。心内直视手术、尤其体外循环后可能有肺充血、水肿和出血,也可能使表面活性物质减少而引起肺泡萎缩,导致通气和换气障碍,此种情况多见于法乐四联症和有肺动脉高压的患者,须及时进行血中气体分析,发现异常后作气管切开和人工呼吸器辅助呼吸。
术后可发生低血压和少尿,也可发生低排血量综合征而表现有紫绀、四肢厥冷、脉搏细弱、神志淡漠、烦躁不安。后者多见于法乐四联症或有肺动脉高压者心内直视手术后。其原因可由于心肌收缩功能衰竭,需给氧、用正性肌力作用药物(如洋地黄或异丙肾上腺素等)和利尿剂,也可由于低血容量而需补充血容量。中心静脉压测定有助于指导治疗,若低于12cm H2O,可静脉输入右旋糖酐100~200ml每分钟20ml,如中心静脉压上升5cmH2O以上,属于心功能不全;如升高不多则在查明有否术后出血后继续补充血容量,根据不同情况,给以输血、右旋糖酐或血浆,但须注意不宜过度,以免造成心脏负荷过重而致心力衰竭。经静脉插管至肺微血管测定肺楔嵌压以间接测定左心功能,比单纯测定中心静脉压更全面了解心功能,有助于掌握治疗。少数情况下遇到血压低下、中心静脉压高、心排血量低,可能由于周围血管阻力增高,此时宜用血管扩张药如阿方那特或苄胺唑啉等。此外,酸中毒、心律失常、心包填塞等都可导致低血压,宜分别查明并予以处理。
术后心律失常颇常见,尤其在心脏手术后。二尖瓣手术后心房颤动多见,不少在2~4周内自行消失,如不消失则可进行复律。发生各种心律失常则给以相应药物治疗。
术后电解质平衡应加注意。稀释性血钠过低和缺钾常见,前者通过限制进水量可逐步恢复,缺钾则应及早补充。若有少尿和肾功能不全则须注意高血钾。
术后感染须积极防治。呼吸道感染最常见,若不及时控制,易致心力衰竭。继续用抗生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
术中出血多,体外循环时大量凝血因子被消耗,都会造成术后出血。术后必要时作凝血因子检查,决定输血浆、全血或纤维蛋白原。有栓塞史者如无术后出血,可在术后24~48小时开始抗凝治疗。替换人造瓣膜后需长期应用抗凝。冠状动脉傍路手术后亦宜用抗凝治疗至少一段时期。常用者为双香豆素类口服抗凝药,以使凝血酶原时间较正常延长一倍以上,或凝血酶原浓度保持正常的30%左右。
心脏手术后数周至数月内,少数患者可有发热、胸痛、胸膜和心包摩擦音,并可有心包积液和心影扩大。心电图示急性心包炎的S-T段和T波改变。血沉多增速,血细胞计数增高,血中α球蛋白增多。此种情况称为“心包切开后综合征”(postpericardiotomy syndrome)。症状历10~20日可自行消退,少数持续较久或可复发,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消炎痛或水杨酸制剂可有帮助。心包积液较多者须穿刺抽液。此症发生原因未明,以往认为是心包或心肌损伤后发生的自身免疫反应,近来认为由病毒感染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