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德国雇佣变动限制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德国雇佣变动限制令对雇佣劳动者时限制雇主、被雇佣者自由选择的法规。1939年9月1日,德国颁布《雇佣变动限制令》,并于9月6日劳动部颁布详细的《施行细则》,以控制劳动者的雇佣。该法规的要点有:(1)除农业、矿业及有14岁以下的儿童的家庭外,任何公私企业、公私团体及家庭在未得到雇佣局的同意时,不得雇佣工人、工资使用人、学徒、见习生及自愿工作者;(1)任何企业雇主或工人、工资使用人、学徒、见习生及自愿工作者在未得到雇佣局的同意前,不得擅自终止劳动契约或学徒契约,但被雇者接到服兵役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契约、工厂关闭、见习生契约在一个月内满期、临时服务等除外,可以允许解除契约;(3)工人解除劳动契约后应立即到雇佣局登记;(4)雇佣局在决定雇主请求雇人或开除被雇者时,应根据的原则是:一般政策及社会政策的原则;劳动分配、职业培训及工资政策的一般指导原则;工人及工资收入者改变其职业的机遇等;(5)劳动部长及各区雇佣局局长可以将上述规定不适用于某特定经济部门、某特定企业、家庭及个人。因此,这些规定使雇主及被雇者变得毫无自由选择的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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