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德国民法典继承编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德国民法典继承编德国民法典于1896年8月24日公布,1900年1月1日施行。共5编,其中第5编为继承法,该编从第1922条开始至第2385条,共464条,分9章。第一章继承顺序。第二章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主要对继承的允受或拒绝,遗产法院的监督,继承人对遗产债务的责任,遗产请求权,多数继承人等作了规定; 第三章遗嘱,分通则、继承人的指定、次位继承人的指定、遗赠、遗嘱负担、遗嘱执行人、遗嘱的作成和撤销、共同遗嘱等七节; 第四章继承契约; 第五章特留份; 第六章丧失继承权; 第七章继承的抛弃; 第八章继承证书; 第九章遗产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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