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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德国民法典对离婚问题的规定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德国民法典对离婚问题的规定

德国民法典对离婚问题的规定

1900年德国民法典亲属编规定,存在以下情况者,夫妻一方可申请离婚:
❶配偶一方企图杀害他方;
❷配偶一方严重违反婚姻义务;
❸因不名誉或不道德行为而扰乱婚姻关系,致他方不能期待婚姻继续维持者;
❹重大的虐待;
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已有3年,且无恢复的希望。法典还规定,夫妻须分居3年始得离婚,妇女离婚后需经10个月方可再婚。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根据子女本身利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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