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徐鼒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徐鼒 徐鼒1801—1862年字彝舟,江苏六合县人。道光二十五年 (1845年) 进士,咸丰二年(1852年) 任翰林院检讨。咸丰三年在原籍筹办团练,镇压太平军。咸丰八年 (1858年) 任福建福宁府 (治所今霞浦县) 知府。主要著作有《未灰斋文集》、《小腆纪年》等。针对鸦片战争前夕清廷面临的以“银荒”、“银贵钱贱”为主要特点的财政经济危机发表看法。主张“务本贱银”,认为恃银为用,银必少必贵,必然造成国贫、民贫。原因是国家对藏银不能象对土地、百物那样征税,藏银有利而无害,于是弃农从商者多,耕织之人少,谷帛生产少,由于谷帛可代银作货币之用,因此,谷帛少必银价高,而银价愈高,则藏银者愈深闭而不肯出,结果银的供给少,即使开矿也难以增加银源,因为“一人采之,十户藏之”(《务本论》),银自然越来越少。同时,“银者非耕之能生,织之能成者” (同上),农民不能生产白银,银贵则农民必须贱卖其粟帛,以换取白银缴纳官税,从而遭受损失,造成“民贫”。而国家不能对藏银征税,又造成“国贫、(同上)。据此,提出解决财政经济问题的方案,认为“然则今之筹国用者,在于重农桑而已矣。重农桑必先贵谷帛,贵谷帛必先禁淫侈。”《未灰斋文集》 卷一,《拟上开矿封事》) 禁淫侈的办法有二,即“辨尊卑”和“抑奇巧”; 严格规定消费等级标准,限制“庶人”的消费,“驱民于南亩”,同时保证封建官僚各等级的奢侈消费需要; 以法令规定禁苏杭之花绣,夷舶之洋货等。为贵谷帛,贱白银,在货币流通方面,主张谷帛、银、钱兼用,而以谷帛为主。在财政支出方面,提出“酌征收”、“定支销”的主张,即扩大征谷帛的范围,“递减支销之银,而酌改征收之谷帛”(《务本论》),以夺银之权。在市场流通方面,提出“立市法”,规定民间交易以钱为准,以分银之权,主张仿行古代均输之法,“民间谷帛有滞而不销者,官以市价籴之,愿买者以市价粜之” (同上),从而在谷帛滞销时保证谷帛价格的稳定。又提出“易关税”的主张,即谷帛在国内运销一概免征关税,而白银过关则除百两内用做旅费者外,均予征税。认为这样即可达到“银有耗,而谷帛无耗,银之利屈,而谷帛之利伸” (同上),使人人贱银而贵谷帛,从而提高谷帛在民间作为流通手段的地位。 ☚ 汤鹏 黄恩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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