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录事殴经历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录事殴经历案 录事殴经历案此案发生于元朝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案中“经历”为江州路总管府首领官之长,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公务。“录事”为路府中的吏员。据《元典章·刑部·诸殴》载,三月初三日因拜贺天寿圣节公宴茶饭迟误,经历孙良佐因此催督录事刘世忠,刘用拳于良佐右腮上打讫一下。经讯问录事刘世忠,承认情况属实。江西行省经审议认为:“刘世忠失误所管茶饭,为因催督,却将本属幕官殴伤,甚失纪纲”,决定依例“将本官量决四十七下,解见任别行求仕”,报中书省批准。此案后由中书省交刑部审议,刑部认为:“江州路录事刘世忠因本路经历孙良佐催督公宴茶饭,行凶将本官用拳打讫一下,罪犯既系省已拟决讫四十七下,比例合解见任别行求仕,标附相应。”经中书省同意,依上判决施行。 ☚ 捏古伯与和元等互相殴詈案 潘允平反冤狱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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