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当事人的追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当事人的追加 当事人的追加根据法律的规定,使应当参加诉讼而未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追加当事人参加诉讼,可以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据其职权进行。当事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准予追加。追加当事人参加诉讼应当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被通知追加的当事人,应当参加诉讼;拒绝参加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判。 ☚ 当事人的更换 当庭认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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