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恕
南宋理学家。字行父,学者称拙斋先生。汉州绵竹 (今四川绵竹县) 人。后迁衡阳。历官澧州籍田令、户部右曹郎、将作监等职。宝庆元年 (1225) 理宗下诏求言,恕上封事凡五千言。轮对时,述张栻之语: “当求晓事之臣,不求辩事之臣。”反对“天子之学” 与 “人臣之学”之分,认为《大学》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曰修身” ( 《宋元学案·南轩学案》)。魏了翁对他十分赞赏,尝言: “毕竟张氏子弟有真传也。” 又说: “行父孜孜体国似魏公(其祖张浚), 拨烦剧似端明 (其父张构), 而中年敛华就实,则有得于宣公 (其叔张栻) 之学。” (同上书)因不容于朝廷,罢归讲学于岳麓书院,更加注重个人修养,讲究立志,士之出湖湘者皆从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