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弗兰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弗兰克1931~Frank,Thomas M.

美国国际法学者。现为纽约大学教授兼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国际法杂志》主编,联合国培训与研究学院研究主任。主要著作有《美国对外关系法》(合著,1980—81,1984,共五卷),《从第三世界的角度看人权》(1982),《国家间的对抗:联合国的梦想怎么样,美国该怎么办?》(1985),《对世界法院的评价》(1986),《国家间正当的力量》(1990)。


弗兰克1889—1957Jerome New Frank

美国实在主义法学派的主要代表者之一,担任过律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和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法官等职,曾辅助罗斯福总统推行“新政”。其主要著作有《法律和现代精神》(1930)、《初审法院:美国司法的神治和现实》(1949)、《无罪》(1957年与其女巴巴拉·弗兰克合著)等。弗兰克以O·霍姆斯和R·庞德的实用主义法律思想、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心理学、沃森的行为主义心理学为其思想渊源。他主张:法律的无确定性;传统的法律规范不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法律以法官的行为为准则;法官的人格和个性是决定裁判的主要因素。这四个方面构成其学说的重心。在美国实在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中,弗兰克尤以法律事实的怀疑论而著称。

弗兰克

德国医学家,现代公共卫生学奠基人。1745年出生,1763年获哲学学位后入海德堡大学学医。1795年任维也纳大学教授兼医院院长。1800年他推广詹纳发明的牛痘接种法。1779年出版百科全书《医务监督的完整体系》第1卷,到1788年已出第4卷。1791~1821年完成6卷本的《人类疾病治疗概要》。1821年去世。

弗兰克1889—1957Jerome New Frank

美国法官,现实主义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曾任律师、耶鲁大学教授、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主要著有《法和现代精神》(1930年)、《开庭期间的法庭》(1949年)、《无罪》(与其女合著1957年)。认为法律无确定性;法律不是成文法、判例法,而是法官的具体判决或对判决的预测。法官的个性、品性、习惯等是决定判决的主要因素。晚年修正上述观点,相对承认法律的确定性。

弗兰克

弗兰克

弗兰克(Frank,J.P. 1745~1821),十八世纪德国医学家,现代公共卫生学的奠基者之一。生于德国罗塔宾(Rotalben),早年入拉丁语学校学习,后转入波凯海姆(Bockenheim)耶稣会学校就读。1761年赴法国梅斯(Metz)接受高等教育,继赴法国穆森(Mousson)大学,18岁获哲学学位,同年赴海德堡(Heidelberg)医学院,两年后感到该校课程落后,旋转法国斯特拉斯堡(Strassbury)大学,1766年毕业,赴海德堡通过论文答辩。不久赴法国洛林(Lorraine)实习两年,后返回德国和瑞士的巴登(Baden)实习,此后他即致力于公共卫生百科全书的准备工作。这时,因妻子患产褥热病逝,促使他转向产科卫生学的研究,他被委任为巴登的产科学会的领导,并被派往格恩斯巴赫(Gernsbach)调查伤寒的流行。1772年弗兰克任国家和卫戍部队的内科医生,负责管理陆军医院和贫民病院,数年后任比晓鲁(Bishop)王子的御医,王子颇支持他开展国家卫生事业。
1779年弗兰克第一卷百科全书《医务警察的完整体系》出版。1788年第四卷百科全书出版,他的论著和教学赢得了各大学的敬仰。几乎在同时他收到德国美因茨(Mainz)、格丁根(Göttingen)和意大利帕维亚的邀请。1784年弗兰克赴格丁根大学,在该校讲授生理学、病理学和治疗学。并建立了正规的查房制度。一年后弗兰克兼任帕维亚大学教授,除管理医院和在医学院执教外,还兼任奥地利医学领导人职务,提高了医学界的学术水平,并设立新的专业主任,制定了产科实习标准,建立病理解剖陈列室和外科门诊所,开办药剂学校,他规定内科医学生要学习外科课程,外科医学生也要学习内科课程。由于弗兰克在论著、医疗、教育方面的成就,使他成为当时临床和医院建设的权威。
在此期间,弗兰克的《人类疾病的治疗》第一卷出版,他将此书扩大为六卷,并译成七国文字。此外,他还汇编了临床教学和病例报道,1785~1793年间共发表十二卷。1795年弗兰克任维也纳大学教授和医院领导,在该院建立病理解剖室,增加了临床教学床位。1800年天花流行,弗兰克用琴纳的牛痘苗为人们预防接种,引起政府的重视,从此政府正式颁布法令普遍推行预防接种。1804年弗兰克赴俄,任彼得堡军医学院院长。后赴美国彼得斯堡(Petersburg)任外科学会领导和客座教授。这时,他拒绝去巴黎任拿破仑御医,1811年隐居于弗赖堡(Freiburg)完成了第五卷百科全书。不久回维也纳继续从事临床工作,并准备出版第六卷百科全书。弗兰克留居维也纳直到逝世。
在弗兰克的一系列著作中,发挥了保护居民健康是国家职责的思想,主张开展预防医学,关心儿童卫生。他曾探讨过有关的各种问题,如人口问题、综合性典型统计、学龄儿童健康、家庭卫生、长寿、避免酒类和水的污染、孕妇服装、妇婴保健、助产士的职责、户外锻炼的价值、污水和垃圾处理、食物检验等。

☚ 皮尼尔   琴纳 ☛
00013933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23:4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