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票古代实行“盐钞法”、“引法”等盐制时,官府发给商人的运销凭证。宋代称“交引”。交引有规定的格式,由上色好纸印制,由交引库、榷货务等机构经营收发。明代的引票叫“引”,刻成铜板,收贮内府,户部另用木记编号。清代由户部发给的叫“盐引”,地方发给的叫“盐票”。 古代名物 > 朝制類 > 文告契據部 > 文據 > 引票 引票 yǐnpiào 省稱“引1”。官府頒給鹽茶商販准其運營之憑證。明清販賣鹽茶,以若干千斤爲一引,故稱。《清會典·户部·鹽法》:“〔乾隆〕五十三年議准,長蘆各引票通行直隸河南,鹽價每斤加製錢二文,以資轉運。”又《雜賦·茶課》:“直隸河南均無茶課,向不頒引。”
古代名物 > 資產類 > 契約文書部 > 憑照 > 引票 引票 yǐnpiào 官府發給鹽商的運銷憑證。《清會典事例·户部·鹽法》:〔乾隆〕五十三年議准,長蘆各引票通行直隸、河南,鹽價每斤加制錢二文,以資轉運。” 引票yǐn piào转运食盐的凭证。《清会典事例·户部》:“[乾隆]五十三年议准,长芦各~~通行直隶河南,盐价每斤加制钱二文,以资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