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猎归农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推行的一种强制鄂伦春族放弃游猎业, 改归定居务农的政策。始行于1915年(民国四年)。目的在于加强统治和利用其巡守边防。即所谓“防查奸宄”、“消隐患于无形”、“荡平内乱”、“抵御外侮”。起初政府当局曾依《生计地移垦章程》, 在黑龙江呼玛、爱辉、逊克等县,拨出荒地二万一千九百余垧,责令限期垦耕,先发给一定房舍建筑费、垦荒费、耕畜、农具等。但因当时政治腐败,兵祸匪患,官吏贪污中饱以及长期从事狩猎的鄂伦春族缺乏农业技术与生产经验, 不习惯于定居等原因,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日寇又强行把鄂伦春族驱回深山密林, 重过原始游猎生活,至1939年宣告失败。这一政策推行结果, 曾使鄂伦春族一度出现少数大土地经营者和农业经济中的雇佣关系。客观上对加速其内部阶级分化和促进社会发展起过一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