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建置区级行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建置区级行政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月,袁世凯因城厢无发展余地,海河沿岸又辟为租界区,故开发河北区,后逐渐繁荣,天津城区向东北方向延伸。清末,天津地方当局为加强行政管理,决定把租界以外区域划分为东、西、南、北、中5个区。东区:东起海河沿岸,西至鼓楼,南接日租界,北至金家窑;西区:东起堤头,西至西于庄,南至红桥,北至西沽;南区:东起鼓楼南大街,西起双庙,南至南关,北至北马路;北区:由直隶总督衙门至新车站一带新辟地区;中区:东起大胡同,西至赵家场,南至北马路,北至北运河。五区中,以中区和东区最为繁华。此为天津设置区级行政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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