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综合保险
财产保险种类之一。由兰州市人保公司设计。凡有建筑安装工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承接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均可依照本保险办法的规定,向当地人保公司投保本保险。建筑安装工程险分基本险和第三者责任险。(1) 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为: 由于雷电、火灾、爆炸, 或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雪灾、冰雹、泥石流,或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在发生以上灾害或事故时,为保护财产而进行施救和事故后的清理现场所支付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2) 第三者责任主要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付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和给付。甘肃省人保公司于1993年起办理本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