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银行借款
建筑企业向银行借入的各种款项。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小型技措借款、小额基建借款和大修理借款等。流动资金借款主要用于材料定额储备、超定额储备和超储备积压物资所需资金的借款,其利息应在管理费用中支出。小型技措借款主要用于企业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小型技术组织措施。该项借款按规定在应用措施项目投产后所增加的利润中归还。小额基建借款主要用于企业小型基本建设工程,该项借款按规定应用企业的更新改造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等专用基金归还。大修理借款是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大修理时,因企业现有大修理基金不足而向银行办理的借款。该项借款按规定应由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归还。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向银行各种借款的借入和归还的情况,应设置“流动资金借款”和“专项借款”帐户。专项借款应按不同的用途分设小型技措借款、小额基建借款、大修理借款等明细帐户进行分类核算。流动资金借款和专项资金借款帐户的借方登记归还银行的各种借款数额; 贷方登记向银行借入的各种借款数额; 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归还的各种借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