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核算
利用会计帐簿对建筑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进行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大修理是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年限,维持正常的生产能力,而对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或较多的零件进行更换和修理。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费用是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追加的一种劳动支出,其修理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建筑产品成本,通过建筑产品销售的实现来补偿。固定资产大修理具有修理范围大、支出费用多、修理次数少、修理所需时间长的特点。根据这一特点,为了确保固定资产大修理的资金来源,以及大修理费用由建筑产品成本均衡地负担,一般应采用按期预提的方式提取大修理基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为了反映和监督建筑企业大修理基金的提存与使用情况,应设置“专用基金——大修理基金”帐户。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大修理基金的支用数额; 贷方登记按月提存的大修理基金数额; 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大修理基金的实际结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