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路
元代设置的两个一级行政区。一个隶云南行省,一个隶江浙行省。《元史·地理志四》:“建昌路:本古越嶲(xi)地,唐初设中都〔督〕府,治越嶲。至德中,没于吐蕃。贞元中复之。懿宗时,蒙诏立城曰建昌府,以乌、白二蛮实之。其后诸酋争强,不能相下,分地为四,推段兴为长。其裔浸强,遂并诸酋,自为府主,大理不能制。传至阿宗,娶落兰部建蒂女沙智。元宪宗朝,建蒂内附,以其婿阿宗守建昌。至元十二年,析其地置总管府5、州23,建昌其一路也,设罗罗宣慰司以总之。本路领县1:(中县);州9:(建安、永宁、沪、礼、里、阔、隆、姜、邛部)。州领县1。”《地理五》:“建昌路:本南城县,属抚州。南唐升建武军。宋升建昌军。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改建昌路总管府,割南城置录事司。十九年,南丰县升州,直隶行省。户92223,口553338。领司1:(录事司);县3:(南城、新城、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