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论
主张通过垄断某种商品生产或流通以取得厚利的思想。 西周时期,周厉王任用荣夷公对山林川泽之利实行“专利”,大夫芮良夫对这种凭借政治特权从事专利的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国语·周语上》)桑弘羊等主张由封建国家专利,其目的一是防止富商豪族垄断取利,造成贫富过分悬殊而不利于封建统治;二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认为国家从专利取得收入比征税更易为人民所接受。董仲舒和贤良文学者们则反对封建国家专利,认为这是与民争利,示民以利,不利于封建统治。 后世的理财家一般都沿用国家经营工商业以充国用的办法。历代思想家对国家专利的评价一直是褒贬不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