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帮工佃种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帮工佃种制helper-like tenancy system一种介于租佃和雇佣之间的地主经营方式。亦称分益雇役制。帮工佃农没有或有很少生产资料。土地、耕畜、农具、种子、肥料乃至住房,均出自地主,有时生产期间的口粮、柴炭、流动资金等也由地主垫借。佃农只出劳力,在地主某种形式的监督下,进行农业生产,很像长工,但不拿工资,而是分取一定比例的农产品。它是由普通封建租佃关系发展来的。最早出现于明代。近代,特别是甲午战争后,由于农产品的商品化,佃农两极分化加剧,雇工经营的地主和富裕农户增多,帮工佃种制在一些地区流行。苏北、皖北、河南、河北、山东和陕西、察绥、东北等地比较普遍,甚至构成租佃关系的基本形式。南方地区也有,但不多见。20世纪30年代后,随着地主雇工经营和富农经济的衰落,一些地区帮工佃种制明显减少,大多退回到普通租佃关系。 帮工佃种制 帮工佃种制亦称“分益雇役制”, 北方地区俗称“安庄稼” 、“安伙子”。一种类似雇工直接经营的封建租佃形式。黄淮流域和东北、内蒙地区较为流行。其特点是, 地主除土地外, 还提供庄屋、耕畜、农具、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 佃农仅出劳力或某些小型农具, 其耕作期间的口粮有时亦由地主贷给。耕作计划完全由地主决定。产品分配采行分成租制。佃农一般仅得一至三成, 且须为地主服一定数量的无偿劳役, 剥削异常残酷。 ☚ 粪水钱 活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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