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布特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布特哈

亦作布特罕。满语音译,意为“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系对居今嫩江流域及大小兴安岭一带的索伦 (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康熙中期将布特哈各族分编旗佐,设布特哈总管衙门于嫩江西岸宜卧奇(伊倭奇、扎克丹),以统辖之。布特哈总管衙门,初置索伦、达斡尔总管二员,后增满洲总管一员。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三总管,改置副都统总理其事,并将衙署移至嫩江东岸博尔多 (今黑龙江讷河县)。三十二年(1906)裁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东、西路布特哈,分驻于博尔多和宜卧奇,各设总管治理。

布特哈

❶亦作“布特罕”。满语音译,意为“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清时对居今嫩江流域及大小兴安岭一带的索伦(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因其皆以采捕狩猎为业,故称。
❷清政区名。康熙(1662—1722)中,于布特哈诸族编置旗佐,设布特哈总管衙门于嫩江西岸宜卧奇(亦作伊倭奇,又称扎克丹,在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初置索伦、达斡尔总管二员,俗称打牲头目。后增满洲总管一人。1894年(光绪二十年)裁并三总管,改置副都统总理其事,并将衙署移至嫩江东岸博尔多(今黑龙江讷河县)。1906年裁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东、西路布特哈,分驻于博尔多和宜卧奇,各设总管,分编八旗。

布特哈Butha

满语,汉译为 “野味”、“野牲”。清代将索伦、达斡尔、鄂伦春、赫哲人等居处的嫩江流域及大小兴安岭等地区统称为布特哈。康熙中期在这一地区编旗,并设总管衙门进行管辖。总管衙门设在嫩江西岸的宜卧奇 (伊倭奇、札克丹)。光绪二十年 (1894)将其改为副都统衙门。三十二年(1906)裁撤以嫩江为界分为东西布特哈,各设总管以统之。

布特哈

❶清代对黑龙江和吉林将军治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因其皆以狩猎捕捞为业,故称。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中下游及大小兴安岭地区。其丁壮皆有向清政府纳貂义务,凡身足5尺者岁贡貂皮1张。
❷清政区名。清朝为加强对嫩江流域及小兴安岭地区布特哈诸族的管理,将其编旗设佐,初设索伦、达斡尔总管两员(后增设满洲总管一员)领之。康熙二十八年(1689),设“布特哈总管衙门”(汉译“打牲处”),驻防于嫩江西岸宜卧奇(一作伊倭奇、扎克丹、故址在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光绪朝(元年为1875)前,辖地错布于黑龙江(瑷珲城)、墨尔根(今嫩江县治)、齐齐哈尔三城副都统管区内(有说包括黑龙江将军所统全部地区)。由于凡打牲牲丁所至之地皆为其官员应巡查地,外兴安岭“鄂博”的察边任务,也归布特哈总管。共辖佐领97(一作92)员:索伦47,达斡尔39,使马鄂伦春6,使鹿鄂伦春5。后其辖境大体为嫩江中游流域,西南起大兴安岭南端之索岳尔济山,经呼伦贝尔境,倚大兴安岭与蒙古诸部相邻;北连墨尔根;东至讷谟尔河河源,以呼兰河一线为边;南达龙江县(今属齐齐哈尔市)。光绪八年(1882),鄂伦春族从中划出,隶新增设的兴安城副都统衔满洲总管。二十年,裁并三总管,撤兴安城,改置副都统管治,官衙迁至嫩江东50里之博尔多站(今讷河县)。三十二年,又裁撤副都统,就原有“旗屯坐落”,以嫩江为界分东、西两路布特哈,分驻于博尔多与宜卧奇后屯(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乌尔科乡);原有旗佐悉裁,各设总管,分编八旗(旗设佐领一、骁骑校一,隶本路总管)。东布特哈于宣统二年(1910)改置讷河厅,西布特哈于1915年(一作1912年)设布西设治局。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0: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