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布特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布特哈亦作布特罕。满语音译,意为“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系对居今嫩江流域及大小兴安岭一带的索伦 (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康熙中期将布特哈各族分编旗佐,设布特哈总管衙门于嫩江西岸宜卧奇(伊倭奇、扎克丹),以统辖之。布特哈总管衙门,初置索伦、达斡尔总管二员,后增满洲总管一员。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三总管,改置副都统总理其事,并将衙署移至嫩江东岸博尔多 (今黑龙江讷河县)。三十二年(1906)裁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东、西路布特哈,分驻于博尔多和宜卧奇,各设总管治理。 布特哈❶亦作“布特罕”。满语音译,意为“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清时对居今嫩江流域及大小兴安岭一带的索伦(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因其皆以采捕狩猎为业,故称。 布特哈Butha满语,汉译为 “野味”、“野牲”。清代将索伦、达斡尔、鄂伦春、赫哲人等居处的嫩江流域及大小兴安岭等地区统称为布特哈。康熙中期在这一地区编旗,并设总管衙门进行管辖。总管衙门设在嫩江西岸的宜卧奇 (伊倭奇、札克丹)。光绪二十年 (1894)将其改为副都统衙门。三十二年(1906)裁撤以嫩江为界分为东西布特哈,各设总管以统之。 布特哈❶清代对黑龙江和吉林将军治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因其皆以狩猎捕捞为业,故称。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中下游及大小兴安岭地区。其丁壮皆有向清政府纳貂义务,凡身足5尺者岁贡貂皮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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