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文字商代晚期至秦末汉初巴蜀地区流行的一种与中原古文字迥异的方块字,是不同于汉语古文字的一个独立的表意文字系统。其偏旁结构与汉字有别,运用汉语古文字的方法不能解读。字体简化、省略、定型、单位小、抽象化、线条化,且含义固定,脱离了原始的象形文字阶段,是 “巴蜀符号” 的继续和发展。也有人认为是与 “巴蜀符号” 并存的巴蜀古文字的另一系。这种文字在器物上直行而非横行,载体主要是典型巴蜀文化器物,如在郫县、新都、万县和湖南常德出土的巴蜀青铜兵器等。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文字,“巴蜀符号”、“巴蜀文字” 在法律上的合法地位被废除,但在民间仍继续流行到汉初。参见巴蜀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