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国国旗左边为白色,占旗地1/4;右边为红色,占旗地3/4。红、白两色连接处呈齿状。1820年英国与波斯湾有关国家签订条约,规定海湾国家的旗帜应使用红色。巴林是缔约国,国旗亦为红色。1932年巴林决定在旗的左边增加白色部分,以区别于海湾其他国家的国旗。 巴林国国旗1820年巴林沦为英国保护国。当年英国与波斯湾有关国家签约规定:“友好的阿拉伯人在陆、海应使用红色的旗,旗上可根据各自的选择绘制或不绘制字母,但字母必须绘制在旗帜的白边上……”。巴林是缔约国之一,所以国旗原是一面红旗。1932年前后,巴林重新决定国旗图案,即在旗杆一边增加白色垂直长方块,占旗面的1/4,红、白连接处为锯齿状,以区别海湾其他国家的国旗。1971年8月14日巴林宣布独立,国旗图案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