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左传纪事本末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左传纪事本末 200 左传纪事本末史书。53卷,清代高士奇撰。南宋时章冲撰《春秋左氏传事类始末》5卷。士奇以章书为蓝本,扩而广之,以列国史事,分列专题,自成起讫,又博采经史诸子,为“补逸”、“考异”、“辨误”、“考证”、“发明”附于正文之下,大事必书,琐事从略,层次条理分明,优于章书。 ☚ 台湾通史 通鉴纪事本末 ☛ 左传纪事本末 左传纪事本末纪事本末体先秦史。五十三卷。清高士奇撰。高士奇(1645—1704),字澹人,号江村。浙江钱塘(今杭州市)人。以工书法为康熙帝所宠遇,命供奉内廷,曾任额外翰林院侍讲、侍读,日讲起居注官。转侍读学士,充《大清一统志》副总裁。迁詹事府少詹事。以植党营私被劾,解职归里。后复召入京,官至礼部侍郎。能诗善书,精于鉴赏。著有《春秋地名考略》、《江村消夏录》、《扈从西巡日录》、《清吟堂集》等。 ☚ 古文尚书疏证 司马温公年谱 ☛ 左传纪事本末书名。清高士奇撰。五十三卷。本书在南宋章冲《春秋左氏传事类始末》和清马骕《左传事纬》的基础上补充扩展而成,书约成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载录春秋各诸侯国史事。所采史料除《公羊传》、《穀梁传》、《国语》、《史记》外,旁及诸子典籍。正文下附“补逸”、“考异”、“辨误”、“考证”、“发明”,对史实加以补订考证。全书详略得当,编次条理,均高于章书。有《国学基本丛书本》,1979年中华书局有杨伯峻点校本。 左传纪事本末五十三卷。高士奇撰。高士奇(1645—1704),字澹人,浙江钱塘 (今属杭州市)人。康熙年间,任额外翰林院侍读、侍讲,日讲起居注官。“在讲筵撰《春秋》讲义”,“条分囊括,而为是书”,又著《春秋地名考略》十四卷,详经部春秋类。书前有康熙二十九年(1609年)韩菼序,称其书“特为起例,皆袁氏所无有”,不仅编纂“不遗一传”,而且义例“阐微言而大放厥旨”,“为读《春秋》者法”。纪事本末体史书有《凡例》,自该书始。其前,马骕 《左传事纬》虽有《例略》,但其书不归属纪事本末类。此后所修辽、金二史纪事本末,《凡例》在义例谨严、考辨繁琐方面规定更加细密。该书《凡例》以《左传》“实兼综列国之史”,改变书法,“凡列国大事,各从其类,不以时序,而以国序。”这样,便可以尊王室、重宗国、崇霸统、黜僭伪。周,四卷四目附三目。鲁,十一卷十一目附二十目。齐,七卷七目附一目。晋,十一卷十一目附七目。宋,三卷三目附七目。卫,四卷四目附五目。郑,四卷四目附六目。楚,四卷四目附七目。吴,三卷三目附一目。秦,一卷一目。列国,一卷一目,记“春秋灾异”。在取材方面,该书也突破此前纪事本末体取材的局限,凡“三代、秦、汉之书,经史诸子,杂出繁多,其与《左氏》相表里者,皆博取而附载之”(《凡例》)。正文之外,对于“博取”的各种史料,又细分为“补逸”、“考异”、“辨误”、“考证”、“发明”,附载于各条史事之后,并在《凡例》中有明确规定。每卷卷末,均有“臣士奇曰”,评论相关史事。通行本为“四库全书”本,另有“纪事本末汇刻”等本。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了杨伯峻校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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