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的评定方法评定工程质量必须以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及有关设计要求;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验收标准为主要依据。 评定的程序是: 先分项工程,再分部工程,最后是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是评定分部工程的基础,分部工程是评定单位工程的依据。 分项工程的质量,根据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对每种分项工程提出的基本要求和划分等级的具体标准进行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根据分项工程检验记录评定,有50%以上分项工程(其中工业建设的安装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质量必须优良)的质量为“优良”,则该分部工程质量应为“优良”,不足50%者为“合格”。 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工业工程和民用建设工程两方面。工业工程中,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应分别进行评定。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中有50%以上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其中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安装工程的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优良),则该建筑或安装工程的质量应评为优良,不足50%者,则应评为合格。民用建筑工程中,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时,建筑工程的分部应与管道、电气、通风等分部工程一同评定,有50%以上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为优良(其中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则该单位工程的质量为“优良”,不足50%者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