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由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作为总包单位的建筑企业)与各分包单位(专业施工企业)依法签订的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对于单项工程复杂的大中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确有必要时可以邀请几个不同的建筑企业,分别承包不同的单项工程,此时建设单位与这些分包单位应当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当建设任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筑企业承包时,建设单位可以与其中一个建设企业签订工程总包合同,然后再由总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把一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其他专业建筑企业,此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也应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在后一种情况下,分包单位不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因而它们之间不必签订分包合同。 推行工程分包合同制,能够促进建筑企业专业化,增强企业活力,同时还有利于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生产,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工程质量,节省工程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