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属官罪愆可律外决杖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属官罪愆可律外决杖例 属官罪愆可律外决杖例开皇十七年(公元597年),隋文帝以各部门、各机构所属官吏,对其官长既不尊敬又不惧怕,出了过错,大多宽大纵容,使许多事难以办理,行政效率低下。因此在该年三月下诏:“分职设官,共理时务,班位高下,各有等差。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惮,多有自宽纵,事难克举。诸有殿失,虽备科条,或据律乃轻,论情则重,不即决罚,无以惩肃。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于律外,斟酌决杖”。此诏是公开鼓励各级长官不依法办事,律外施刑。其后果为“于是上下相驱,迭行捶楚,以残暴为干能,以守法为懦弱”。这也就意味着《开皇律》已成为一纸空文。 ☚ 刘焯受“飞章所谤案” 嫁卖尊亲妻妾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