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居丧奸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居丧奸中国封建法律指子女在为父母或妻为夫服丧期间犯奸淫罪。居丧犯奸是“忘哀纵欲”,故照凡奸加重处刑《汉书·功臣表》:堂邑侯陈季须,武帝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坐母公主卒未除服奸”,当死,自杀。又嗣侯融,“坐母丧未除服奸,自杀。”汉律:凡奸(一般人犯奸淫罪)耐为鬼薪,处三年徒刑。《明律》卷二五规定:凡居父母及夫丧犯奸者,各加凡奸罪二等。即凡奸杖八十,居丧奸杖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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