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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少年事件处理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少年事件处理法

关于处理少年管束训诫事件和少年刑事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的专门法规。台湾国民党当局于1962年1月31日公布,1971年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该法在施行过程中又多次修正公布。现行法是1980年7月4日修正公布的,全文87条,分为5章。主要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少年法庭的组织,少年管束训诫事件和少年刑事案件的管辖、审理与执行等问题。根据该法的规定,凡年满12岁、不满18岁的少年违法,应当给予管束或训诫,或者触犯刑律,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依该法确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处理。

少年事件处理法

“少年事件处理法”

台湾国民党当局对12至18岁的少年触犯“法律”、“法令”的行为的处理办法。于1962年1月31日公布实施。全文共分为总则、少年法庭之组织、少年管制事件、少年刑事案件、附则5章、80条。其主要内容有:“年12至18岁之少年,如有触犯刑罚令之行为,少年法庭可依本法判处各种刑罚。应判死刑者,减为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应判无期徒刑者,改判7年至10年有期徒刑”。此处理法还规定有认错、悔过及其他处罚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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