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生态村
以生态、生产和生活的统筹协调实现发展的乡村。其特点是规划和设计有严格的要求,合理选址,注重保护与恢复自然环境,建设生态化的建筑,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区域化、本地化的有机食品生产,减少运输成本,具有现代化通讯、合理的社群决策。生态村重视乡村的景观、美学价值和绿色生态建筑的建设,强调覆盖空间的异质性以及建筑物的太阳能利用,强调节能、节水、绿化及材料绿色化。生态村建设是以经济文化政治的现代化发展为前提。
小康生态村建设的主要做法有:
❶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从现有条件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将小康示范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建设愿望、政府扶持方向等结合起来,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完成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村社道路、小康住宅、暖棚养畜、农村沼气、水利设施、农田林网、自来水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等详细规划。提出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实施项目,逐年组织实施。规划突出小康示范村基础设施改善和农业产业开发,使小康示范村既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又能通过发展经济提高收入,增强发展后劲。
❷整合项目,加大投入。为保证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按照 “以县为主,以项目为支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财尽其用、各记其功” 的整合投资思路,同财政、国土、建设、农牧、林业、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扶贫等省直厅局共同审定。在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实施方案中,按照各部门资金使用方向,将土地整理、农村沼气、退耕还林、安全饮水、产业开发、农村道路、卫生教育、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等项目整合起来,完善实施方案。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实施方案一经批复,各部门优先安排建设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项目。资金整合使各类支农资金能够形成合力,突出综合效益。
❸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中,省、县各级着力把政府职能转为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和搞好配套服务。创新机制,坚持把调动群众积极性作为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的前提。从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到实效的道路建设、农村沼气、庭院经济、住宅改造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等入手,让广大农民感受到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收益。同时,把坚持群众自愿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实行动态管理的办法,在整村推进的选点中,确定 “三个优先” 和 “两个不搞” 的原则,即农户申报率高的村优先,动作快的优先,群众自筹资金多的村优先; 群众没有积极性的不强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不强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