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达拉哈拉公约Gudalajara Convention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补充公约。参见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瓜达拉哈拉公约Guadalajara Convention对华沙公约的补充公约。1961年9月18日在墨西哥的瓜达拉哈拉城签订。主要内容是把华沙公约有关订约承运人的各种规定适用于具体履行运输事宜的非缔约承运人。参见“华沙公约”条。 瓜达拉哈拉公约 《瓜达拉哈拉公约》Guadalajara Convention即《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约公约的公约》。 ☚ 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 《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 298号出版物) ☛ 瓜达拉哈拉公约 瓜达拉哈拉公约Guadalajara Convention全称 《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1960年9月18日在墨西哥的瓜达拉哈拉签订,1964年5月1日起生效。我国未加入该公约。公约旨在将 《华沙公约》 中有关承运人的各项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及到非合同承运人,即根据与托运人订立航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的授权,而办理该合同中全部或部分国际航空运输的实际承运人。 ☚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 00009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