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二级教师Xiaoxue erji jiaoshi
小学教师学衔或职务名称之一。1986年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其职责是:
❶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❷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❸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任职条件:
❶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❷具有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学工作;
❸基本掌握教育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此职务的评审,由本人填写《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经县级评审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