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土地所有制fēng jiàn tǔ dì suǒ yǒu zhìфеод льная сóбственность на землю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社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的土地私有制度。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奴隶主土地占有制或村社土地公有制瓦解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封建社会中,封建主拥有绝大部分土地,而农民没有或只有很少土地,他们不得不依靠耕种封建主的土地维持生活,并被迫在人身上依附于封建主。封建主凭借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采取强迫农民缴纳封建地租的形式,残酷地奴役和剥削农民。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不一。在中世纪欧洲一些国家,主要是不同等级的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封赐领地由领主世袭,但不能自由买卖。在中国封建社会初期也存在过领主土地所有制,但主要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兼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步瓦解。 封建土地所有制feudal lord-owning land system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在奴隶主土地占有制崩溃的基础上,或在村社土地公有制瓦解过程中逐步形成。其基本特征是:土地为封建主所占有,将其租给或分给农民耕种,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强制;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以封建地租的形式向地主提供自己的全部剩余劳动,甚至部分必要劳动,并且对地主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农民在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根源,也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和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这种土地所有制逐步瓦解。 封建土地所有制Feudal Land Tenure封建地主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一种私有制。封建地主把占有的土地租给(或分给)农民耕种,使他们世代束缚在小块土地上,并以地租的形式残酷地剥削农民。该所有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产生而逐步瓦解。 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阶级用以剥削农民剩余劳动的土地私有制度。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形式。在中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是等级制的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其特征是,国王是全国最大的土地所有者,他把土地以封建领地或采邑形式分给各封建领主,大封建领主又将领地的一部分封给下一级的封建主,被分封的土地,只能继承,不许买卖。在中国,自春秋战国以后,出现并逐渐占统治地位的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其特征是土地归大小地主所有,可以自由买卖、兼并。除此以外,历代封建政府还有大量的皇庄、官庄、屯田、营田,其中有的是封建国家所有,有的实际上是皇族或大官僚所有。 封建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指以封建剥削关系为基础的土地私有制。在奴隶主土地占有制瓦解,或在村社土地公有制瓦解过程中逐步形成。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农民在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根源。它的基本特征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农民或农奴; 少数的封建主自己经营土地,大多数封建主则把土地租给农民耕种,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强制; 农民或农奴则无地或有很少的土地,租种封建主的土地,受其剥削,并在人身上依附于封建主。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以不同的形式出现。例如,在中世纪欧洲一些国家,主要是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 在中国,主要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存在了2000多年,是压在中国农民头上的一座大山,也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和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土地改革运动,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消灭。 ☚ 奴隶主土地所有制 农民土地所有制 ☛ 封建土地所有制feudal ownership of la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