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地主
古代地主阶级内的一个特殊阶层。魏晋南北朝以来,佛教、道教十分盛行。封建统治者利用它们来麻痹和欺骗民众,维护封建制度。为了扶植佛道二教,统治者不仅经常赐予寺院大量土地,而且还免除或部分免除他们对封建国家的赋役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地主阶级内部一个和世俗地主并立的阶层——寺院地主出现了。所谓寺院地主并非包括寺院中所有的僧尼道冠,而是由其上层组成。如佛寺中的大住持、住持、首僧、堂主,以及道观中的提点、提举、住持等。一般僧众要受上述僧道上层指挥,奴役和剥削。寺院地主除了让寺院下层徒众耕种部分土地外,其余的则出租给一般农民,收取地租。同时,他们也如世俗地主一样,参与土地兼并,强占农民土地。在残酷压榨和剥削劳动人民的基础上,积累起巨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