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行政委员会法国对某职系的公务员所设立的公务员咨询机构。根据1946年公务员法设立,每个职系的公务员成立一个或几个对等行政委员会,保留至今。该组织由数目相等的行政方面代表和公务员工会代表组成,其职权主要是: 对公务员管理的各种具体决定,如考核、晋升、纪律处分、不胜任辞退及其他具体决定表示意见,供行政机关参考。地方政府根据1984年的地方公务员地位法规定并设立对等行政委员会,隶属于有关的地方政府或管理中心。地方公务员对等行政委员会讨论纪律处分时,主席不由地方政府代表担任。而由所在区域的普通法院一位法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