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转婚
婚姻旧俗。流行于全省各地,以旧时农村较为常见。转婚是针对寡妇而言的。寡妇需要改嫁,但因宗族主义的束缚,限制她只能嫁给亡夫的伯、叔兄弟,名为“转婚”。转婚有强迫婚和自由婚两种。前者为亡夫家里的伯、叔兄弟娶不到妻子,或是中年丧偶无法再娶,恰遇自家的兄弟去世,弟 (兄) 妇又要改嫁,就采取强迫手段,迫使寡妇转婚。后者为寡妇自愿嫁给亡夫家的伯、叔兄弟或同族人。这是寡妇认为自己的儿女多,家庭负担重,如果再嫁,又难找到适当的家庭和互相了解的对象。从男方的角度看,也有的男人认为自己很难找一个较好的对象,于是双方同意; 也有出于本家 (宗) 族或兄弟的骨肉之情,看到亲人死去,遗下来的后代无人抚养,愿意承担这一负担,和嫂嫂或弟媳结婚,这是自由结婚,生活一般较为美满。“寡妇转婚”不举行婚礼,届时,男方在家里办一桌便饭,请来傍亲叔侄聊聊天,就算结婚。结婚后,遗子仍属亡者之后,也有抚为己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