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富户王子信害民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富户王子信害民案 富户王子信害民案此案发生于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六月。王子信,松江富户。“本人田地广有,佃户极多。若将一年分受私租,本分自用,计其家口,丰衣美食,十年不能用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王子信充任粮长,因验户中作弊,免死刺发西河州充军。“至卫,就于本卫交结官府。后诈计多端,私逃还家。又行交结官吏,称为军身,常率佃户四五十名,军容装扮,坑害乡民,欺压良善。事觉,朝廷遣人勾捉王子信。本人却将钱物累次买求拿捉人,多端破调,急不至京。及至勾至法司,又乃设计,以家人作亲侄,击登闻鼓妄诉,又令妻妄诉,数番令人顶名到官,其诡诈非一。”结果,“十九年六月初五日,拿获到官,于本贯枭令,家财入官,田产籍没,人口流移。”朱元璋认为,“民顽难化,富者不能保其富,惟松江王子信顽恶为最。”“鸣呼,如此富豪,以巨富论之,王子信非上上,必上中,不居上下,今无所不为,顽不听教,执迷不化,身亡家破,已而后已。呜呼! 富者戒之。” ☚ 知州科敛害民案 知州贪污赈灾款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