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性息肉病
家族性息肉病为一少见遗传性大肠息肉病,结、直肠内布满息肉样腺瘤,如不及时治疗,几乎均于中年时发展为结、直肠癌。国外统计,每8300~29,000活产儿中有一例发病。本病与家族遗传有关,但确切遗传方式尚未完全弄清。此病为显性遗传,与性染色体无关。父母均可将病传给下一代,男或女发病机会相等。McKusick估计男女病人与常人结婚,子女中约有半数患病。在家族成员中,只限于有息肉病者有传病可能。但有少数病人无家族史,亦可将病传给下代,可能系基因突变所致; 亦可能由于对家族成员调查不全。息肉大多始于12~13岁,随年龄增长逐渐增多,至20余岁时,已遍及全大肠,但发生范围只限于大肠。直径由1mm至数厘米,镜下与息肉性腺瘤相似。迟早将发生恶变,常不限于一处,为多中心。这是由于腺瘤数量大(多达千百个),尽管个别腺瘤癌变率不高,但就大肠所有腺瘤而言,癌变几乎不可避免;此外,癌变可能来自好发息肉的大肠粘膜。本病较一般结、直肠癌起病早,发展快,易扩散,术后5年存活率低。
临床主要表现为发作性腹痛,排出带血和粘液的稀便,慢性贫血和周身情况差。有的病人排便时可见大小息肉脱出肛口。部分病人可无症状或开始即表现为结、直肠癌症状。结肠镜检,见结肠内有许多息肉,几乎难以看到正常粘膜。这是本病特征性表现,据此即可作出肯定诊断。X线气钡对比灌肠检查亦可显示结肠内多发性息肉。组织活检有助于确诊和早期发现癌变。对病人家族成员即使无症状,亦应定期进行乙状结肠镜随诊检查;至40岁仍未出现息肉,可能不会再发生息肉病。
家族性息肉病癌变可能性很大,因此,一经确诊即应采取手术治疗,对于整个结、直肠都有息肉的病人,应切除全部结肠及直肠,并做永久性回肠腹壁造口。此种手术虽然给病人生活、工作带来不便,但可达到根治和防癌目的。另一种可供考虑的手术方法是切除全部结肠及部分直肠,做回肠直肠吻合术,在手术同时或术后经直肠镜将直肠内的多发息肉一次或分次灼除,以后每6~9个月经直肠镜复查,灼除新出现的息肉。此法唯一优点是可免除常为病人所难以接受的永久性回肠造口术,但其剩余直肠内仍可能发生癌变,而需终身随诊。
此外,还有三种综合征与家族性息肉病有关,即Gard-ner综合征、Turcot综合征和Peutz-Jeghers综合征。Gardner综合征为Gardner和Richard 1953年所报告,亦是一种遗传性疾病,比家族性息肉病更少见。临床特征是除结、直肠息肉病外,还并发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骨瘤或骨疣(主要在上下颌骨和颅骨)、上皮样囊肿、软组织纤维瘤、硬纤维瘤(主要在腹壁切口),术后肠系膜纤维瘤病。上述诸病可先于息肉病出现。与家族性息肉病不同点为结、直肠内息肉较分散,亦见于小肠内,可迟至30~40岁时才出现。有人认为不能完全排除二者遗传基因相同而外在表现有别的可能。Turcot等1959年报告,兄妹两人除患结、直肠息肉病外,各并发神经管胚细胞瘤及神经胶质瘤,此后即将家族性息肉病并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者称为Turcot综合征,或认为可能是Gardner综合征的变种。以上两种综合征的治疗方法与家族性息肉病相同,对其肠道外肿瘤处理原则与无息肉病者相同。Peutz-Jeghers综合征是一种遗传性肠息肉病,并发粘膜、皮肤色素沉着斑(参见“小肠息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