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削去國三百里爲家削。《周禮·天官·大宰》: “以九賦斂財賄,……四曰家削之賦。” 鄭玄注: “邦中,在城郭者; 四郊,去國百里; 邦甸,二百里; 家削,三百里;邦縣,四百里; 邦都,五百里。” 古代名物 > 資產類 > 田宅場圃部 > 田地 > 家削 家削 jiāshào 亦稱“家邑”、“家”。傳爲周大夫采邑,在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的地带内。《周禮·天官·大宰》:“四曰家削之賦”。鄭玄注:“家削,三百里。”賈公彦疏:“謂三百里之内地名削,其中有大夫采地謂之家,故名家削。”陸德明釋文:“家削,本亦作稍,又作𨛍。”又,《地官·載師》:“以家邑之田任稍地。”鄭玄注:“家邑,大夫之采地。”又,《秋官·方士》:“方士,掌都家。”鄭玄注:“家,大夫之采地。”明·宋濂《吳公行狀》:“毘陵,吳之延陵,乃季子之家邑也。”参见“削”。 |